某人入室盗窃,刚进屋,女主人回来了,他躲到床下,还是被发现,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,被抓。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,至少判十年。6 V- J3 e# I7 u; `: L5 g$ z
! o y9 @9 m4 `. f3 ~- b( l 后来请来一个学法律的好朋友,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、抢劫罪、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,结果他改了口供,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,最后以强奸未遂,判了三年,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。, X. D) l. ^$ U' z; y
9 K, o" p* L8 T% W! o' d: o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,博士告诉他,当初你应该这样讲,当你想强奸时,发现该女奇丑无比,便逃跑,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,因无损害后果而免罚。
1 s) u- q* J+ F! g8 C
, |! g% q* C+ T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,博士后教他这样说: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,想强暴他,结果女主人先回来了。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,这小子被无罪释放了。
# a9 t4 A4 x: s2 s. S5 m4 K
. t. `) s) [0 t- c3 w7 k 启示:同一件事情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,需要选拔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;同样的专业,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,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都会带来不一样的结果,因此,加强学习,你处理问题的悟性就会越来越高
1 T D) l7 B' ~, A |
点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