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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温州****坐台小姐案续 22日法院将开庭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Xhorse授权代理    时间: 2011-6-12 10:19
标题: 温州**强奸坐台小姐案续 22日法院将开庭
备受关注的“**强奸KTV坐台小姐”案,已经有了新进展。昨天,记者从鹿城法院获悉,**郑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鹿城检察院起诉,法院已于昨日立案审查此案。本月22日,法院将开庭审理。
  今年2月11日凌晨4时4分,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陈某报案称:其表妹孙某,遭他人强奸,当事人在鹿城区人民路温富大厦99酒吧门口附近,强奸者已被其亲属抓住。
  当民警赶至现场时,发现报案人所称的强奸者是一个身穿花格子睡衣、身带酒气但神志清醒的男子。后经了解,该男子是**一大队二中队民警郑某。张银燕鹿轩
  考上公务员当**
  郑某,28岁,籍贯平阳县。从他的社会经历看,此前,不管学业还是事业,他所走的路可以说是一帆风顺。
  小学至高中,郑某均就读于平阳当地的学校。在他17岁的时候,他以高分考上华东政法大学(原华东政法学院)就读本科刑事侦察专业。在大学里,因为各方面表现优异,他顺利成为一名党员。
  2006年,在大学毕业一年后,他成功考上公务员进入温州市**局**支队当**。
  郑某是家中独子,在温州上班后,父母为他在鹿城区黄龙街道黄龙康城住宅区买了一套房子。平时这房子就郑某一个人居住。
  开高价请坐台女外出
  孙某,19岁,安徽宿州人,高中文化。
  今年2月初,孙某从老家来到温州,进入利玛KTV当坐台小姐。这不是孙某第一次来温,当她还在老家读书的时候,她曾利用暑假来过几次温州。那时候,她就在温州的KTV里当坐台小姐。
  2月10日晚上9时许,郑某与朋友共5个男子来到鹿城区飞霞路利玛KTV某包厢唱歌,他们叫了包括孙某在内的4名KTV坐台小姐,郑某点了孙某的台。孙某说,她陪郑某喝酒、唱歌、摇骰子不久,利玛KTV的公关阿平把她叫出去说:她陪的客人很不错,在**队当**,如果客人让她“出台”就跟着去。
  “虽然郑某开出2000元的价格让我陪他出去吃宵夜,但我还是拒绝了。”孙某说。当晚12时许,孙某拿到300元小费后,就离开包厢去另外的包厢坐台。
  宵夜后去往住处
  孙某说,她去别的包厢坐台后,郑某就不停地打她手机,但她都没接。大约过了20分钟后,她以为郑某已经走了,有人打她的手机,她没看就接了。
  电话还是郑某打的,让孙某陪他去吃宵夜。“那时公关阿平从手机里传出声音说有事让我去KTV门口一下,我到了门口后,阿平让我跟郑某去吃宵夜,并且说吃个宵夜又没什么事。”孙某说,阿平说着把她推到郑某身边,就这样她被郑某拉着上了一辆出租车走了。
  当时,郑某还约了两个同事以及社会上的几个朋友,一共七八个人来到鹿城区鹿城路海上天私家菜酒店吃宵夜。
  吃宵夜期间,郑某和孙某都喝了很多啤酒,吃到次日凌晨两点多的时候,他带着孙某先行离开。孙某说,当时她酒醉得不行,以至于不知道自己被郑某带回他位于鹿城区黄龙街道的家。
  “护送”回家被孙某朋友逮住
  郑某交代,孙某在他家大概呆了半个多小时。当他带孙某回家并在床上抱住孙某时,他是想与孙某发生性关系的,但是孙某因醉酒呕吐了,所以他就没有与孙某发生性关系。
  看着孙某一直吐,郑某就叫她回家。“她让我送她回家,我送她到市区隔岸路。”郑某说,因为在车上,孙某一直打电话,说的还是家乡话,他听不懂。
  车子到市区隔岸路99酒吧门口后,郑某让孙某下车,孙某不肯,让他开到隔岸路另一头。于是郑某拉孙某下车,孙某就蹲在地上哭,后来孙某的表姐、表姐夫及朋友赶至。孙某哭着说,自己被郑某欺负了。
  “她的朋友就打我,后来不知道是谁报的警,接下来民警就到了。”郑某说。
  孙某称,因为她喝醉了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她被郑某带回其家中。随后郑某不顾她的反抗,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,而那天,她还处于经期。
  7次询问拒不承认
  今年2月15日,郑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鹿城**分局刑事拘留。当晚,当侦查员向他宣布刑拘时,他以强奸证据不足为由,拒绝在刑拘通知书上签字。3月2日,鹿城检察院对他依法批准逮捕。
  从被抓获至今,**机关共对郑某做过7次询问笔录,每次他都拒不承认自己的强奸行为。
  郑某说,在利玛KTV包厢内,他提出给孙某2000元让她陪他去吃宵夜,孙某同意了,后来也是自愿出去的。因为事后孙某没有提起,所以他就没有给她事先说好的2000元。郑某坚称自己没有强奸过孙某。但他承认自己曾与孙某发生两性关系,时间是吃宵夜的时候,地点就在酒店的厕所内。
  而孙某的说法是,她并没有与郑某在海上天酒店的厕所发生关系,她也根本没有赚那2000元的想法,郑某的的确确在他家中强奸了她。
  测谎认定其有强奸嫌疑
  为确认郑某是否存在强奸孙某可能,**机关采用先进测谎仪器以及多种测试法对郑某进行了测谎。
  在相关问题测试中,郑某就“你说自己没有强奸孙某实话吗?”、“你有动手打过孙某吗?”、“吃好宵夜后孙某有叫你送她回家吗?”、“你有在自己家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吗?”等8个问题进行测试。
  测试结果认定,郑某不能通过测试,他存在违背孙某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
  起诉书上,认定郑某涉嫌强奸罪的证据还有法医物证分型意见书、他的手机通话记录、当晚消费清单、多名证人证言、理化检验报告、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书等。鹿城检察院查明,郑某违背孙某意志,趁孙某醉酒之际,将其带至鹿城区黄龙街道黄龙康城家中,强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。
  【坐台女】
  他母亲让我当儿媳妇
  据孙某透露,案发后第二天,郑某的母亲带了几个男子约她和她的表姐、表姐夫在鹿城区水心一家茶吧见面。
  “我开始不愿意见他们,但是郑某的母亲在电话中边哭边对我表姐说只是见面道个歉,我才答应去见面。”孙某说,“见面后他母亲说事情发生了,是他儿子的错,让我当她儿媳妇。”
  孙某说,她当时就摇头说这事不可能。后来郑某的母亲还说要给她钱作为补偿,并且要求私了郑某强奸她的事,但她没有答应。
  在依法追究郑某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之外,今年4月,孙某已向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郑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。
  【郑某父母】
  请求查清强奸一案
  案件发生后,郑某的父母向**机关递交一份《请求查清郑某涉嫌强奸一案》的紧急报告。报告中指出,本案的报案人陈某是孙某的表姐夫。陈某曾于去年11月因酒后驾驶被当时查酒驾的郑某查获,并因此被处罚。郑某父母认为,由于此事陈某怀恨在心,事后他为报复,千方百计设计圈套陷害郑某。他们认为,2月10日晚上及次日凌晨所发生的事情,都是陈某事先安排,让孙某去引诱郑某。
  孙某说,她之前与郑某并不认识,而她也不知道在此之前她的表姐夫陈某与郑某有过什么矛盾纠纷。
  【**民警】
  这只是他的个人行为
  该案发生后,相关帖子被网友疯狂转载,引起了网民的高度关注。
  有网友说,**涉嫌强奸KTV坐台小姐的消息太雷人了,说是骇人听闻也一点不过分。
  对此,温州市**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说,郑某涉嫌强奸坐台小姐只是他的个人行为,不能因为他的**身份,从而对所有**另眼相看。
  而自“**强奸门”事件之后,温州市**局制定出台了**民警参加娱乐场所活动事先要报告等制度,要求**民警非因工作需要进入KTV等营业场所进行娱乐活动,事前须向单位负责人报告。如果没有报告,一经查获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作者: uht548    时间: 2012-2-18 10:17
{:soso_e100:}
作者: 韩春波    时间: 2012-10-3 10:33
{:soso_e140:}有病吧  这年头还 强奸!!变态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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