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破坏门锁,很快就能打开他人房门,租用车辆,“转战”多地进行入室盗窃。近日,宜宾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罗某、郑某某等人盗窃一案提起公诉。 2013年3月至5月期间,犯罪嫌疑人罗某、郑某某等人驾驶租用的轿车 ...
不破坏门锁,很快就能打开他人房门,租用车辆,“转战”多地进行入室盗窃。近日,宜宾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罗某、郑某某等人盗窃一案提起公诉。 2013年3月至5月期间,犯罪嫌疑人罗某、郑某某等人驾驶租用的轿车,先后流窜至宜宾县观音镇、白花镇、孔滩镇、李场镇、以及自贡、乐山等地,采用技术性开锁进行入户盗窃,疯狂作案近二十起,涉案金额数万元,严重影响当地社会治安及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,在老百姓中产生恐慌。 检察院办案干警认真梳理案件每起犯罪涉案财物,锁定罗某、郑某某等人的犯罪金额四万余元,最终两人均以情节严重移送人民法院审查起诉。 |
2011-09-15
2019-06-29
2016-07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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